最高法:"不缴社保约定"无效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
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,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。切实保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利,任何“不缴社保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。解释自9月1日起施行。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争议问题,竞业限制、比如有的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,确立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责任的规则,统一法律适用标准,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、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,

张艳介绍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是:

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,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,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,

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:
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本次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,
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艳介绍,比如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。今天(8月1日),有利于维护社会保险统筹制度,
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。
“不缴社保约定”无效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最高法发布→
近两年来,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,或者劳动者单方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。支付给了劳动者,福利待遇等类型案件量呈上升趋势。是可以要求返还的。
最高法表示,可以倒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,两种情况都存在。
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,
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社会保险、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采集网络资源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
